移动电话单向收费仍然是梦2008年02月09日
日前,中国信息产业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出了“关于降低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的通知”,公布了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最终方案,该方案将在2008年3月1日起按调整后标准执行。
通知要求:简化漫游资费结构,合并国内漫游通话费和漫游状态下的国内长途通话费;不区分后付费和预付费用户;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实行主被叫差别定价。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主叫上限标准降为每分钟0.6元,被叫上限标准降为每分钟0.4元。占用国内长途电路不再另行加收国内长途通话费。 记者注意到,最终方案正是两部委春节前第二次提交讨论的新方案。新方案在听证方案二的基础上做了微调。新方案与交由听证会讨论的方案二的共同之处在于,不区分后付费和预付费,不区分是否占用长途电路。不同之处在于,漫游状态下主叫(打电话)降低了1毛钱,被叫(接电话)提高了1毛钱。 按照新的标准计算,漫游状态下的服务收费由现行的主被叫长途通话预付费用户每分钟1.4元、后付费1.2元,本地通话预付费0.8元、后付费0.6元,主叫统一降为每分钟0.6元,降幅分别为57%、50%、25%和0%;被叫统一降为每分钟0.4元,降幅分别为71%、67%、50%和33%。 “通知”还要求现行资费方案中,国内漫游状态下的通话费(含漫游状态下的国内长途通话费)高于上述标准的,由有关电信企业按照上述标准降低;低于上述标准的,不得借机涨价。各电信企业要抓紧计费系统的技术改造,于2008年3月1日起按调整后标准执行。确因技术原因不能按期执行的,经批准后可适当后延执行时间,但最迟不得超过2008年5月1日零时起执行新标准。 该方案的公布意味着中国移动通信漫游标准资费不久将会下调,但是已经使用各种套餐的消费者能否享受到下调带来的好处还不得而知。另外,消费者渴望已久的手机单项收费标准何时举行听证会及公布方案仍未公布 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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