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战后改革及走向研究2007年09月26日 摘自:中日之窗
----为了安定永久的日中关系-- 日本东北大学理事 大西仁 1-1 战争的结束与日本国民的反应 1945年8月15日 广播“停战”诏书 日本国民对于停战这一天有着各种各样的理解。 a “战斗”结束了(例如,很多城市的居民因为不再有空袭了而松了一口气。 b “战争结束了” c 战争体制结束了 当时,一方面由于战争造成了大规模破坏,夺取了很多人的生命,很多日本人深受无家可归、食不果腹之苦。但是另一方面由于 黑暗时代的结束,日本国民充满了希望。 1945年9月2日 在密苏里号战舰上、日本在同盟国的投降书上签字。盟军最高司令官麦克阿瑟到日本赴任,占领开始(到1951年9约8日 旧金山条约签订为止) 1945年9月27日 日本天皇拜访麦克阿瑟(给日本国民以国家统治者交替的印象) 1-2 “战后改革内容” 战后改革内容主要集中体现在新宪法(1946年11月3日公布、1947年5月3日实施。) 注意:旧宪法 大日本帝国宪法 明治宪法(1889年制定) 新宪法的特征 a 主权在民--日本天皇是日本国的象征,是日本国民整体的象征,其地位以主权所在的全体日本国民的意志为依据。 注意:大日本帝国宪法--大日本帝国由万事一系的天皇统治 1946年1月1日 日本天皇发表的人间宣言 二战前,天皇被看成现代人世间的神。如此一来,尽管日本国民已经成为国家的主人,但与众多欧美国家不同,它并不是通过资产阶级革命 改变旧体制掌握政权的。因此,直到现在,在政治上日本还有很浅的被动倾向。 b 和平主义 日本国宪法彻底贯彻和平主义。主要表现为:放弃战争、不保持军事力量、信奉国际主义。 日本国宪法序言---日本国民信赖爱好和平的各国人民的公正和信义,保持我们的安全和生存。 日本国宪法--日本国民衷心谋求基于正义与秩序的国际和平、永远放弃已国权发动的战争、武力威胁或武力行使作为解决国际争端的手段。 为达到前项目的,不保持陆海空军及其他战争力量,不承认国家的交战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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